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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夜查工作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4-05-30   点击次数:

各学院、部、处,校内各单位:

  根据省消委办《关于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的通知》、苏教办《关于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夜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安函〔2024〕12号),近期各地正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,大力整治违规停放充电、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。学校对此高度重视,请各单位(部门)积极配合,并以此为契机,全面深入细致抓好校园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改,推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。学校决定从5月下旬至6月中旬,每周一次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  
一、及时开展自查自改
  各单位(部门)要组织自查队伍,围绕夜查行动五个方面重点检查内容(详见附件),对内部电动自行车进行自查,摸清本单位(部门)电动自行车安全底数,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立行立改、应改尽改。
  二、认真组织夜查行动
  为确保夜查行动取得实效,学校将组织专门队伍,围绕夜查行动五个方面重点检查内容(详见附件),采取普查、抽查、夜查等方式,开展多波次、全方位、地毯式检查,摸清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底数。对违规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充电的,要立即清理疏通;对违规"进楼入户""飞线充电",要立即制止并进行批评;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,该查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查扣,防止留下安全隐患。
  三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
  各单位(部门)要通过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橱窗、电子提示屏等途径,广泛宣传此次自查、夜查行动的重要意义,讲清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和违规改装的危害,讲清违规停放充电引发事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,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自查、夜查行动。对检查人员指出的问题,要主动认账领账,全力配合及时整改,不得无理取闹、妨碍查处,更不得将现场视频图片随意上传网络发表不当言论,对造成不良影响的,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(部门)责任。
  四、全面提升管理水平
  当前,全国上下正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,学校各单位(部门)要强化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全面提升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。严格执行《南京林业大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(修订)》,把好入口关,控制增量、减少存量,倡导师生员工采用步行、骑行共享单车的绿色低碳出行方法,营造优质校园环境。多措并举提升管理服务质效,加大常态化巡查检查力度,及时制止违规停放充电、非法改装、"进楼入户""飞线充电"、载人、以及不佩戴头盔、超速、超载、不按交通标识骑行等不安全行为,确保不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。
  本次夜查行动旨在全面提升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水平。通过加强日常监管、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等措施,建立长效机制,确保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、有序。同时,也将根据夜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,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措施。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本次夜查行动,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


附件一:五个重点检查内容


附件二:自行车夜查行动情况统计表




保卫部(处)

2024年5月29日